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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嚴格落實個人賬戶實名制等案由,鞍山銀行被罰款149.8萬元

2023-01-04 14:49:05來源:金融界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鞍山銀行未嚴格落實個人賬戶實名制、未及時對存在可疑交易的賬戶采取暫停非柜面業務措施、未建立聯系電話號碼與身份證件號碼一一對應關系、為注冊地和經營地均在異地的企業辦理開戶業務未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進行面簽并留存視頻、音頻資料等、備案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開戶未向人民銀行備案2戶、超期向人民銀行備案1戶、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未按規定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調整和審核工作、未按規定開展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未按規定對高風險客戶采取強化識別措施。中國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對鞍山銀行給予警告,并處以149.8萬元罰款。

另外,時任分管運營管理部的投資總監郭曉秋,對鞍山銀行“未及時對存在可疑交易的賬戶采取暫停非柜面業務措施、未建立聯系電話號碼與身份證件號碼一一對應關系、為注冊地和經營地均在異地的企業辦理開戶業務未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進行面簽并留存視頻、音頻資料”的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中國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對郭曉秋處以5萬元罰款。

時任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張誠,對鞍山銀行“未按規定識別客戶身份,未按規定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調整和審核工作,未按規定開展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未按規定對高風險客戶采取強化識別措施”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中國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對張誠處以5.89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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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個人賬戶實名制 鞍山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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